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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鸣抢劫罪辩护词

分类:案例集锦    时间:(2020-02-14 15:59)    点击:468

李某鸣抢劫罪辩护词

审判长、人民陪审员:

   山东敬人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李某某亲属的委托,指派我作为其一审期间的辩护人。受理案件后,我会见了被告人,听取了他本人的相关意见。现就公诉机关指控李某某涉嫌抢劫罪发表如下辩护意见:

一、 起诉书指控李某某犯抢劫罪,辩护人无异议,但本案不

构成入户抢劫,属于一般性抢劫。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规定,认定入户抢劫时,应当注意以下三个问题:一是的范围;二是入户目的的非法性;三是暴力或者暴力胁迫行为必须发生在户内。入户抢劫的基本结构是:入户前持有非法的入户目的-入户行为-户内以暴力或者暴力胁迫行为实施抢劫。

在室内抢劫并非都是入户抢劫,要根据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场所、被害人情况及犯罪嫌疑人情况,结合刑法的规定,我们应从符合刑法的立法意图和立法技术的要求来正确理解,辩护人认为本案不符合入户抢劫的特征:

第一、行为人必须以实施抢劫为目的进入他人的住所。本案中被告人并没有主动入户抢劫的主观故意,是受害人在户外金剑御景园附近路上受到暴力胁迫行为之后主动要求回家(鄄城县舜城国际小区租住的房屋)拿银行卡,被告人没有入户抢劫的主观故意。被告人入户的目的是受受害人的提议回家拿银行卡然后去银行取款,

第二,暴力、胁迫行为发生场所的特定性,即暴力或者暴力胁迫行为的强制性手段必须发生在户内为必要条件。因为入户抢劫属于加重犯,要做严格意义上的解释,即应当理解为抢劫行为开始在户内并结束在户内。如果整个暴力行为发生在户内,可认定为入户抢劫;如果发生于户外或者说主要暴力行为发生在户外,则不能认定为入室抢劫。本案中被告人并没有主动入户抢劫的主观故意,是受害人在户外受到暴力胁迫行为之后,出于恐惧主动说出家里还有一张银行卡,我给你拿钱去之类的话。

第三、取得财物的地点不属于户内。被告人是跟随受害人回家拿银行卡,然后去银行取款,被告人实际抢劫财物的地点在银行外鄄五路的自动取款机附近,而不是家中,因此不能认定为入户抢劫。

第四、被告人入户是为了和受害人拿银行卡,受害人回家去拿的银行卡,是受害人主动行为,如果没有受害人主动回家,被告人即是进入家中,也不一定找到银行卡,即是进入家中找到银行卡,也不一定能取得财产。

  第五、从被告人和受害人的关系来看,二人属于熟人关系,认识一年多了,被告人经常性的请受害人吃饭,在KTV唱歌,也经常性给受害人发红包。被告人语言中表明:我只要钱不要命。受害人回家的目的是回家取得财产,然后回来再交付给被告人,拿财产换取平安,因此本案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入户抢劫。

  综上几点意见,本案不属于入户抢劫,公诉机关以入户抢劫起诉,明显扩大了“入户抢劫”的范围,造成罚不当罪,必然会造成量刑畸重,有违罪责刑相一致的原则。

二、受害人的汽车不属于抢劫的财产,本案抢劫的财产数额达不到数额巨大标准。

   汽车是一种代步工具,被告人在抢劫后要离开现场,必然要使用交通工具。开车时被告人明确说明:“今天我将你的车开走,明天我会将车停到舜城国际小区里面。”“我要你的车也没用没法抵押没法卖”。事实上被告人又把车送回到被告人的住所,只是看到受害人锁被打开,知道报警了,害怕而离开现场,因此案涉车辆不属于抢劫的财产。

三、李某某同意按照被告人自愿认罪程序(简易程序)审理,并且自愿认罪悔罪,法庭应当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本案中李某某在事发后确有悔改表现,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经律师会见告知了自愿认罪的法律后果,征得其本人意见,他自愿认罪并且同意按照被告人认罪程序审理,这充分说明被告人具有充分的认罪、悔罪态度,因此其本人认罪悔罪态度很好。根据最新自愿认罪认罚司法解释和最新的刑诉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应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四、受害人的财产大部分得到返还  

 受害人去钱款大部分得到返还,车辆得到返还,手机也得到返还,辩护人建议法庭应当综合考虑受害人财产获得返还退赔的情节,对被告人酌情予以从宽处罚。

五、被告人具有坦白情节。

被告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如实供述犯罪过程,有利于公安机关及时获取证据。庭审中也如实陈述,应当属于坦白情节。坦白量刑情节从宽幅度比例: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六、被告人李某某属于初犯、偶犯,是被高利贷逼迫导致犯罪,建议法庭能够酌情从轻处罚。

根据法庭调查可以看出,被告人在案件前没有犯罪前科,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对于有悔改表现的初犯偶犯,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据此建议法庭对被告人从轻处罚。本案的起因是被告人受高利贷严重恐吓,出于无奈,走向犯罪,社会大环境是犯罪的诱因之一,建议法庭充分考虑这一特殊犯罪环境,酌情从轻处罚。

七、关于李某某的量刑问题,李某某认罪悔罪,大部分赃款已经退赔,辩护人认为可以在3-7年幅度内量刑。

以上辩护意见,望合议庭认真考虑采纳为盼。

                        山东敬人律师事务所 

刘希锋

                        201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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